1、什么是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是指规划编制机关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对已经和正在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价的过程,用以检验规划实施的实际环境影响以及不良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有效性,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完善环境管理方案,或者对正在实施的规划方案进行修订。
2、哪些项目需要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即规划环评的对象为““一地”、“三域”、“十专项””规划。
依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对已经批准的规划在实施范围、适用期限、规模、结构、布局等方面进行重大调整或者修订的,规划编制机关应当重新或者补充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依据《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实施五年以上的产业园区规划,规划编制部门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编制规划的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由相应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核”。
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主要工作流程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可分为三个阶段,规划环评委托,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草案编制(调研和收集资料,现场勘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草案编制),规划环评草案审查阶段。具体工作流程图如下所示:
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可分为三个阶段,规划环境影响跟踪环评委托,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编制(调研和收集资料,现场勘查,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编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阶段。具体工作流程图如下所示:
4、我公司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业务的主要业绩
(1)天津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2)天津华苑产业区(环外)总体规划修改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3)天津市西青区环外地区11P-07-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及局部地块修改环境影响评价
(4)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及大寺工业园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